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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說明
▍指標說明
 
健保署為加強心肌梗塞病人醫療品質,經參考美國心臟專科醫學會/美國心臟學會(ACC/AHA)及我國國家衛生研究院出版之相關治療指引,並與台灣介入性心臟血管醫學會、台灣內科醫學會、中華民國心臟學會、台灣急診醫學會、中華民國急救加護醫學會等代表專家討論後,擇定具實證醫學指標項目作公開,以幫助民眾確實掌握醫療院所的醫療品質資訊,並作為相關疾病就醫時或健康照護品質的參考;公開項目依治療期間及品質面向共分三大類,包括住院期間過程面評估、出院持續藥物治療評估及結果面評估。
 
(一)住院期間過程面評估
1.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於住院期間執行血脂LDL檢查比率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屬於壞的膽固醇,會使脂肪沉積於血管壁上,形成粥狀硬化, 造成血管壁傷害。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於住院期間執行血脂LDL檢查, 可提供醫師參考是否使用降血脂相關藥品,以有效預防心肌梗塞再復發及降低死亡率。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2.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住院期間給予阿斯匹靈(Aspirin)比率
◎阿斯匹靈(Aspirin)(Acetylsalicylic acid, 乙醯水楊酸)可以抑制血小板凝集及血栓之形成, 研究顯示能有效降低死亡率,惟此類藥物需考量出血性風險,消化性潰瘍患者小心使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3.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住院期間給予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給藥比率
◎ADP受體拮抗劑 (腺嘌呤二磷酸受體拮抗劑,ADP receptor antagonists)可抑制血小板凝集之急性血栓。 急性心肌梗塞之急性期前9個月,尤其是經心導管治療放置冠狀動脈支架者, 宜將阿斯匹靈(Aspirin)與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併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4.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住院期間給予β-Blocker (乙型交感神經受體阻斷劑)比率
◎β-Blockers (乙型交感神經受體阻斷劑)可降低心跳速率、減少心臟氧需求、 減少心絞痛、減少心肌損傷惡化,其也被證實可以減低心肌梗塞住院病人的死亡率。 因此,根據治療指引,在病人住院治療急性心肌梗塞期間,醫院最好能給予β-Blockers (乙型交感神經受體阻斷劑)類藥物,緩脈者小心使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5.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住院期間給予ACE inhibitor (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或ARB (第二型血管收縮素接受體阻斷劑)比率
◎ACE inhibitor(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或ARB (第二型血管收縮素接受體阻斷劑, Angiotensin receptor blocker)能阻止一種會造成血管收縮的酵素─Angiotensin (血管張力素)的形成,ACEI及ARB可減緩血管收縮作用,進而使血管舒張及降低血壓, 減少心臟負擔,及減少心肌梗塞後發生心衰竭及死亡率,惟ACEI或ARB不建議用於低血壓病人, 低血壓及高鉀者(K > 5.5)不宜使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二)出院持續藥物治療評估
急性心肌梗塞治療需減少心肌梗塞面積、解救缺血心肌、預防併發症、增加存活率、 延長壽命及提升生活品質,所以緊急的主要治療與處置被執行後,病況雖得到解除, 但隨後藥物與非藥物的持續預防及治療亦是急性心肌梗塞病人重要的學問與課題。 研究證實由醫師依病人病情處方持續使用[(1)阿斯匹靈(Aspirin)、 (2)腺嘌呤二磷酸受體拮抗劑(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 (3)乙型交感神經受體阻斷劑(β-Blocker)、(4)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ACE inhibitor或ARB)]等藥物, 有助於減少急性心肌梗塞再復發。

 
6.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3個月內使用阿斯匹靈(Aspirin)給藥比率
◎阿斯匹靈(Aspirin)(Acetylsalicylic acid, 乙醯水楊酸)可以抑制血小板凝集及血栓之形成, 研究顯示能有效降低死亡率,惟此類藥物需考量出血性風險,消化性潰瘍患者小心使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7.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6個月內使用阿斯匹靈(Aspirin)給藥比率
◎阿斯匹靈(Aspirin)(Acetylsalicylic acid, 乙醯水楊酸)可以抑制血小板凝集及血栓之形成, 研究顯示能有效降低死亡率,惟此類藥物需考量出血性風險,消化性潰瘍患者小心使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8.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9個月內使用阿斯匹靈(Aspirin)給藥比率
◎阿斯匹靈(Aspirin)(Acetylsalicylic acid, 乙醯水楊酸)可以抑制血小板凝集及血栓之形成, 研究顯示能有效降低死亡率,惟此類藥物需考量出血性風險,消化性潰瘍患者小心使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9.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3個月內使用腺嘌呤二磷酸接受體拮抗劑 (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比率
◎ADP受體拮抗劑 (腺嘌呤二磷酸受體拮抗劑,ADP receptor antagonists)可抑制血小板凝集之急性血栓。 急性心肌梗塞之急性期前9個月,尤其是經心導管治療放置冠狀動脈支架者, 宜將阿斯匹靈(Aspirin)與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併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10.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6個月內使用腺嘌呤二磷酸接受體拮抗劑 (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比率
◎ADP受體拮抗劑 (腺嘌呤二磷酸受體拮抗劑,ADP receptor antagonists)可抑制血小板凝集之急性血栓。 急性心肌梗塞之急性期前9個月,尤其是經心導管治療放置冠狀動脈支架者, 宜將阿斯匹靈(Aspirin)與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併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11.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9個月內使用腺嘌呤二磷酸接受體拮抗劑 (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比率
◎ADP受體拮抗劑 (腺嘌呤二磷酸受體拮抗劑,ADP receptor antagonists)可抑制血小板凝集之急性血栓。 急性心肌梗塞之急性期前9個月,尤其是經心導管治療放置冠狀動脈支架者, 宜將阿斯匹靈(Aspirin)與ADP受體拮抗劑(如Clopidogrel類)抗血小板藥物併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12.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3個月內使用β-Blocker(乙型交感神經受體阻斷劑)比率
◎β-Blockers(乙型交感神經受體阻斷劑)可降低心跳速率、減少心氧需求、減少心絞痛、 減少心肌損傷惡化,其也被證實可以減低心肌梗塞住院病人的死亡率,緩脈者小心使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13.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6個月內使用β-Blocker(乙型交感神經受體阻斷劑)比率
◎β-Blockers(乙型交感神經受體阻斷劑)可降低心跳速率、減少心氧需求、減少心絞痛、減少心肌損傷惡化,其也被證實可以減低心肌梗塞住院病人的死亡率,緩脈者小心使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14.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9個月內使用β-Blocker(乙型交感神經受體阻斷劑)比率
◎β-Blockers(乙型交感神經受體阻斷劑)可降低心跳速率、減少心氧需求、減少心絞痛、減少心肌損傷惡化,其也被證實可以減低心肌梗塞住院病人的死亡率,緩脈者小心使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15.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3個月內使用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ACE inhibitor)或ARB比率
◎ACE inhibitor(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或ARB (第二型血管收縮素接受體阻斷劑, Angiotensin receptor blocker)能阻止一種會造成血管收縮的酵素─Angiotensin (血管張力素)的形成, ACEI及ARB可減緩血管收縮作用,進而使血管舒張及降低血壓,減少心臟負擔, 及減少心肌梗塞後發生心衰竭及死亡率,惟ACEI或ARB不建議用於低血壓病人, 低血壓及高鉀者(K > 5.5)不宜使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16.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6個月內使用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 (ACE inhibitor)或ARB比率
◎ACE inhibitor(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或ARB (第二型血管收縮素接受體阻斷劑, Angiotensin receptor blocker))能阻止一種會造成血管收縮的酵素─Angiotensin (血管張力素)的形成, ACEI及ARB可減緩血管收縮作用,進而使血管舒張及降低血壓,減少心臟負擔, 及減少心肌梗塞後發生心衰竭及死亡率,惟ACEI或ARB不建議用於低血壓病人, 低血壓及高鉀者(K > 5.5)不宜使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17.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9個月內使用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 (ACE inhibitor)或ARB比率
◎ACE inhibitor(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或ARB (第二型血管收縮素接受體阻斷劑, Angiotensin receptor blocker)能阻止一種會造成血管收縮的酵素─Angiotensin (血管張力素)的形成, ACEI及ARB可減緩血管收縮作用,進而使血管舒張及降低血壓,減少心臟負擔, 及減少心肌梗塞後發生心衰竭及死亡率,惟ACEI或ARB不建議用於低血壓病人, 低血壓及高鉀者(K > 5.5)不宜使用。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三)結果面評估
18.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3日以內因同一主診斷或相關病情之急診返診比率
病人在出院後短期內如果因為與前次住院同一(或相關)原因再返回急診就醫,很可能是前一次住院醫療照護難以周全或完善、或是缺乏衛教所造成。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低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注意事項]:
1. AMI病人出院後,因主診斷為AMI、或相關病情的非計畫性再住院,可能是一個病人照護問題的警訊,包括前次急診或住院提供的診斷與治療難以周全或完善;缺乏適切地追蹤服務;或社區就醫可近性不高;病人未能遵從出院指導;病人無法了解出院指導等其他因素,皆可能造成非計畫性再住院,且返診後可能因而需要住院。本指標可讓使用者瞭解醫院的照護品質,並找出可能的病人,減少急診部門資源使用,提供病人更好的照護。長期檢視資料,可協助找出內部照護問題及與社區照護體系合作的機會,以減少不必要的急診資源。

2.但各院收治病人的疾病嚴重度差異頗大,加上病人是否能遵從出院指導等因素影響,有時不能直接歸因於醫院,因此應更深入瞭解其原因,以保障病人的醫療照護品質。 

 
19.急性心肌梗塞(AMI)病人出院後14日以內因同一主診斷或相關病情之非計畫性再住院比率
病人在出院後短期內如果因為與前次住院同一(或相關)原因再入院,很可能是前一次住院醫療照護難以周全或完善、或缺乏衛教所造成。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低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

[注意事項]:
1.AMI病人出院後14日內,因主診斷為AMI或相關病情的非計畫性再住院比率,可用來呈現民眾住院醫療妥善照護狀況,若發生14日內的非計畫性再住院,表示有可能病人的疾病複雜度高、容易復發;或是病人出院後未能遵循醫囑做好自我健康照護、或醫院對住院病人可能需再加強出院衛教等,或是其他原因導致病情不穩定而就醫。

2.但各院收治病人的疾病嚴重度差異頗大,加上病人是否能遵從出院指導等因素影響,有時不能直接歸因於醫院,因此應更深入瞭解其原因,以保障病人的醫療照護品質。  

 
20.急性心肌梗塞病人接受心臟復健比率
研究證據顯示心肌梗塞病人接受心臟復健,長期效益可減少疾病復發、降低再住院風險及死亡率。

指標判讀:
若該院(所)之值高於全國或分區平均值,代表其在本項指標表現相對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