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

藥商專區

機構自主化管理內部人員權限,採用「機構代表→ 機構管理者 → 機構使用者」架構,說明如下:(詳細請參閱文件:)

   首次使用:先進行藥商帳號線上新增作業,郵寄申請表至本署,本署審核通過,即開啟申請藥商之藥商代表權限。


  透過機構代表身分以「工商憑證卡」或「政府單位憑證卡」或「組織及團體憑證卡」登入後,執行「機構管理者維護作業」,管理者才可使用本網站服務。


  由機構管理者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 登入後,執行下列作業,使用者才可使用本網站服務:

    1.機構使用者維護作業:設定機構使用者。
    2.使用者授權管理作業:設定使用者可使用之健保服務。

藥商帳號線上新增

說明事項
       藥商首次申請使用本網站,請先進入 藥商帳號線上新增作業 。 由「藥商資料新增作業」進行藥商基本資料登錄,列印「藥商新增帳號申請表」,並加蓋公司大小章,連同「所在縣(市)政府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郵寄至本署(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34信義路三段140號)。 本署審核通過,即開啟申請藥商之藥商代表權限。
       查詢申請進度,可使用「藥商申請狀態查詢作業」畫面查詢。
       詳細說明文件:
隱私權政策 資訊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