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病人醣化血紅素(HbA1c)或糖化白蛋白(glycated albumin)執行率
分子
分母案件中有執行醣化血色素(HbA1c) 或糖化白蛋白(glycated albumin)檢驗的人數。
分母
門診經診斷為糖尿病且使用糖尿病用藥的病人數。
備註
• 計算公式:(分子/分母)x100%
• 計算頻率:每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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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
分母ID中,當年有執行「空腹血脂檢查」的人數。
分母
門診主次診斷為糖尿病且使用糖尿病用藥之病人數。
備註
• 計算公式:(分子/分母)x100%。
• 條件 :
(1)糖尿病-任一主、次診斷之ICD-10-CM前三碼為E08-E13之門診案件。
(2)糖尿病用藥-指ATC前三碼為A10
(3)空腹血脂 (Fasting lipid profile)人數係指統計期間內申報醫令代碼前五碼有 09001 (血清總膽固醇CHOL)+09004 (空腹血清中性脂肪TG)+09043 (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三項;或申報醫令代碼前五碼有09001 (血清總膽固醇CHOL)+09004 (空腹血清中性脂肪TG)+09044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三項,或申報醫令代碼21及就醫序號IC21;或醫令代碼22及就醫序號IC22;或醫令代碼25及就醫序號IC23;或醫令代碼27及就醫序號IC24;或醫令代碼21+L1001C及就醫序號IC21、或醫令代碼25+L1001C及就醫序號IC23。
(4)計算符合分母條件之ID時,主次診斷為糖尿病且使用糖尿病用藥這兩個條件限定要發生在同處方案件。
(5)計算符合分子之ID時,從分母的ID繼續觀察,只要該 ID 於統計期間有執行「空腹血脂檢查」即成立(分子跨院勾稽)。
• 計算頻率:每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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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
分母ID中, 在統計期間有執行血清肌酸酐檢查的病人ID歸戶人數。
分母
門診主次診斷為糖尿病且使用糖尿病用藥的病人數。
備註
• 計算公式:(分子/分母)x100%
• 計算頻率:每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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