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
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案件數。
分母
慢性病給藥案件數。
備註
• 資料範圍 :
1.門診(西醫基層)。
2.排除「補報原因註記」為2(補報部分醫令或醫令差額)的案件。
分子條件: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案件分類為02、04、08且給藥日份>= 21。
分母條件:
(1)慢性病:案件分類為02、04、08。
(2)給藥案件:藥費不為0,或給藥天數不為0,或處方調劑方式為1、0、6其中一種。
• 計算公式: (分子/分母)x100%。
• 計算頻率: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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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
藥局調劑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案件數。
分母
診所調劑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案件數+藥局調劑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案件數。
備註
• 計算公式:(分子/分母)x100%。
• 分子條件:藥局案件分類2的案件數。
• 分母條件:(診所門診案件分類04、06且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效期間總處方日份欄位不為0的案件數+案件分類08案件數)+(藥局案件分類2的案件數)。
• 計算頻率: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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