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張處方箋開藥品項數大於十項」代表民眾可能一次需要服用十種以上的藥物。一般而言,病情需要同時服用十種以上藥物之病人實屬罕見;而且同時服用多種藥物,也恐有過量或交互作用之問題。
※ 如果病人有多重慢性疾病(如:高血壓、高血脂及糖尿病等),醫師開立藥品的項目,可能比單純的單一疾病多,極端情況有可能超過十項,所以不能單單因為本指標值不為零就認為診所使用藥物不合理。
【資料來源】
自健保特約醫療院所申報的健保資料比對而得。
【指標判讀】
※ 一般而言,本指標值越低越好。
※ 如「醫療院所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國指標值」,表示在該院所就診的病人,給藥品項數<10項的案件占大部分。有可能大多為單純的單一疾病就診。
※ 如「醫療院所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國指標值」,表示在該院所就診的病人,給藥品項數>10項的案件高於分區或全國平均。有可能該院所就診的病人多有多重疾病。
本指標值可能包含醫療上藥品的合理使用,用藥適當性仍需就病人情形由醫療專業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