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自健保特約醫療院所申報的健保資料比對而得【指標判讀】
※ 一般而言,本指標值越低越好。
※ 如「醫療院所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國指標值」,表示病人在該院所的不同處方,開立「降血脂藥物」日數重複率較低,顯示該院所較重視用藥品質。
※ 反之,若「醫療院所指標值>分區指標值或全國指標值」,表示該院所開立「降血脂藥物」日數重複率較高。此時,病人宜攜帶目前服用藥品的藥袋讓醫師看診開藥時參考,並請教您的醫師、藥師下列問題:
(1) 這個藥品的療效為何?是否跟之前已開立同藥理之藥物日期有重疊?
(2) 如何使用這個藥品?
(3) 要使用或服用多久?用藥多久後見效?
(4) 用藥應注意的事項是什麼?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議初次發現血脂異常的病人,在開始藥物治療之前,最起碼應有3-6個月的加強飲食治療。
※ 高血脂病人為避免重複用藥,在就醫方面應:
(1) 攜帶目前服用藥品的藥袋讓醫師看診開藥時參考、提醒醫師登錄或查閱健保卡/雲端藥歷內的用藥醫令。
(2) 可多利用健保開辦的整合門診、居家藥事訪視、家醫整合計畫等方式幫忙解決重複用藥問題。